English

国家将严禁保险公司支付“无赔款退费”

1998-07-0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各保险公司严禁支付“无赔款退费”。

据了解,一个时期以来,一些保险公司以“无赔款退费”为手段,搞恶性竞争,并且有愈演愈烈趋势。这种做法不仅造成了保费收入的流失,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,而且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,滋生了贪污腐败现象。

中国人民银行通知指出,今后对所有险种不论无赔款期限多长,一律不得支付“无赔款退费”。通知下发前发生的“无赔款退费”行为,要抓紧清理,彻底纠正。对通知下发后继续搞“无赔款退费”的,中国人民银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、记过、直至开除的处分;对违规机构暂停该项业务1至6个月的经营权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